2)第九十二章 故人归_折玉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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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出些许肌肤。美目含笑,散发一种魅惑的气息,摇动拨铃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
  那是个美女,不光他这么想,所有见到她的人,都会为她的美,为之颤抖。这便是外域的女子么?

  人群拥挤过来,他本要离去,却在瞥见舞娘手腕上的镯子时,僵在原地。

  他穿过人群,挤了进去。

  舞娘一支舞跳罢,身前的碗里放了不少铜板,她正要将进账拿走,突然有个高大的男子出现在她面前,一把抓住她的手腕,将她拉了出去。

  “这怎么回事儿?我们还没看够呢?”后边还有人在囔囔着,他全然不理,就拉着她走。

  她一路挣扎,他却半句不听,若不是因为不想在这城中引起骚乱,她就拿出蛊虫弄死他了。

  她还没来得及拿她的铜板,还没来得及穿鞋,这男人没有半点怜香惜玉,手扯得她都痛了,也不回头,不听她说话。

  终于摆脱了人群,今日热闹,大家都上了街,这胡同小巷里,一般没有什么人会来。

  他停下来,回头望着她,舞娘怒视他,“你究竟要做什么?”

  “你的镯子是从何而来?”

  “公子这话问得奇怪,自然是买来的,还能是哪偷来的不成?”

  一时间,他的表情似是隐忍,压抑之下流露出的痛楚,“你是拂儿。”他正要揽她入怀,她却挣开来,“公子认错人了。”

  “我不可能会认错人。”他抓起她的手腕,银镯在她手上缓缓滑下,“这镯子,是我娘给我的,刀枪不破,水火不坏,只要你还活着,镯子就会一直在你身上。我怎么可能认错人呢?”

  她僵住了,这镯子看起来普普通通,在她锁骨换皮的七七四十九天了,却没有受到一点损害,霁初也曾怀疑过这镯子的来历,却看它不曾给她什么危害,也就不追究了。她没想到,在这天沙望,第一个会见到的人,竟是沈清斋。

  古铜色的皮肤,左侧脸颊有一条食指长的伤疤。让他看起来凶狠又慑人,叼着根狗尾巴草,像极了街头上坑蒙拐骗的小混混,跟她印象中完全不同。她记忆中的沈清斋,是性情沉稳的翩翩少年,与上一世相比,似乎更黑了不少。

  五年能彻头彻尾的改变一个人,就如她,她自己...也没什么好说的。只是,她不想认。“公子这话说得奇怪,这世上无奇不有,若是有一模一样的镯子,也没什么好奇怪的,公子为何就非要将我认作是别人?”

  “你戴着我的镯子,可不就是我的人了?我找我的人回来,又何错之有?”他反驳道。

  若是她现在一脱镯子,必定脱不下来,那不就证实了他的话?她怒目而视,“流氓,让开,因为你,我的铜板都丢在那了。”

  他伸手扯开她的面纱,与印象中的那个人,并不是很像,只是眉间,依稀能见到曾经的影子。“你...放开!”

  清斋这回确定了,将她狠狠抱入怀中。“拂儿。”

  这牛性子的,怎么一认定了,就不听别人的话了呢?他身上都是肌肉,硬邦邦的,抱得这么用力,她被勒的又疼又喘不过气,“松开,我要死了。”

  少女的柔软,与曾经的感觉略微有所不同,可相同的是,那种熟悉感。

  待他终于放开她,她重重的吸了口气,一脚用力踩到他脚上,对他不痛不痒的,反而这才发现,她还打着赤脚。“你的鞋呢?”

  “公子若是能让我留空穿个鞋,我也不必如此。”她阴阳怪气道。

  “姑娘家岂能露了脚给别人看?”他不分由说,把面纱又给她蒙上,抱了她去医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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