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17章 还我点什么_经城之雁子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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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渴望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成为焦点,成为男生心中的白月光。

  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次,杜晶很后悔认识关莎,更后悔因为两人性格太合而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,以至于无论她杜晶想尝试什么,关莎的存在都告诉她:你别做了,也别试了,你就算改变了也不可能比关莎更美,与其当别人的陪衬,不如另辟蹊径,说不定还能活出不一样的人生。

  于是杜晶买衣服永远挑的是运动服,休闲裤,鸭舌帽,就连买内衣都不买可以塑形有钢圈的,她的头发从未长过脖颈,兴趣班也没有选择舞蹈而是报了武术班以及加入了校篮球队。

  有段时间杜晶在球场上挥汗如雨,把自己白皙的皮肤晒成了古铜色,说实话,每天早上起来在镜子前看到自己的肤色,杜晶连自己都有些难以接受。

  但恰恰就在那个时候,她收到了学校里其他班级女生的情书。

  就是那封杜晶一辈子都不可能接受的情书,满足了她渴望已久的虚荣心。

  杜晶发掘如果她这么活下去,在某些方面还是能受到认可的,毕竟几乎所有女性都希望自己的魅力被其他女性所赏识与认可,这种来自同性的认同感给杜晶带来的满足甚至超过异性。

  最关键的是,同性的认可恰恰是关莎很难得到的,因为几乎认识关莎的女生都恨她,嫉妒她,疏远她,在背地里说她坏话。

  只是对于杜晶,女生们就变得格外友好与亲切,这种亲切感在白马俱乐部的班级里体现得尤为明显,班里的女生几乎不会让自己的马与关莎的并排走,因为上课的过程中还有一个负责白马俱乐部宣传的摄影师全程跟拍,没有女生愿意与关莎同框,成为她的陪衬。

  因此杜晶身边经常围绕着挺多人,大概是这份满足让她一直这么活了很多年,只不过只有杜晶自己知道,她内心的真实想法一直都从处于一种压抑状态。

  杜晶以为自己习惯了,她习惯了只要萧杰看到关莎,目光肯定就会离不开她而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存在。

  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。

  那次茶楼聚会,杜晶吃饭之余时不时会偷瞄萧杰,但她的那颗少女心并未捕捉到萧杰对关莎有特殊的情愫,好似在萧杰眼里,关莎就是个普通女孩,并不是特别漂亮,也不耀眼,就跟坐在她旁边的杜晶一样。

  基于此,杜晶找回了一些信心,她确实对萧杰存在着别样的好感,这种好感在她高中第一次见到萧杰时就产生了。

  那时全公司的人都下班了,只有萧杰还在办公大楼里一本一本底稿地翻。

  杜晶当时大半夜还跟同学偷着用公司电脑打游戏,无意中看到了这幕,她的双脚像被胶水粘住了一样,粘在了办公室外漆黑的走道里,萧杰很认真,她也很认真。

  此时的杜晶打开了手机备忘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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