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十二章不要江山要美人_回到唐朝当王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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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去高丽国都平壤的日子,已经定下来了。≯八一>中文≥≦外事馆中,唐朝的使臣,开始筹备马车,准备随着新罗运送军需物质的军队,先到七重城,然后穿过混乱的汉江流域,直接到达高丽的平壤。李靖的大军,正在平壤城外驻扎,此番前去汇合,也算是整合了唐朝所有的力量,开始对辽东战场的战后规划作出对大唐最有利的调整。

  新罗已经完全臣服,高丽只是表示愿意称臣,百济也是苟延残喘,用不了多久,必定沦为大唐的辖区。

 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,也没有永远不会分离的人。和金德曼的告别,是很简朴的,只是进了玉和宫,简单地说了两句保重之类的话,后会有期、欢迎来长安,什么的,大抵都像金德曼全部说了,两人姑且是朋友吧,来新罗这么久,算是唯一认识的一人,唐人都爱好告别,自然是要亲自交涉一番的。然后就是真正启程告辞了,总之,也不知道,这一生,还有没有机会再见于此。末了,当然也告诫,金德曼和毗昙的对决,该狠心的时候,千万不要给对方留下活路的机会。

  对于唐朝使臣的离开,金德曼早就有预感。自陈华来告别之后,顺便请求,想随着运送军需物质,一起去北方的七重城,金德曼也满口允诺答应。只是,回答之后就举得有淡淡的失落感,具体是什么,连她自己都不知道。为此,金德曼还在宫里面喝了几次闷酒。她时常拿着一个小葫芦,放在手心把玩,一会儿,眼神明亮如有光泽地眸子转动若思,一会儿,神色黯然,不知道所想何事,总之,金德曼开始变得没以前那般一个人的洒脱,总是觉得,自己缺少了某些东西。

  直到唐朝使臣的队伍,随着运送物质的军队离开了金城,金德曼才知道她究竟失去了什么。

  运送军需物质的队伍,是很迅捷的,白天夜里,都是在赶路,歇息的时间很少。这样一来,出了金城,很快就走上了苍朴的官道。因为有陛下的特意叮嘱,负责这次运送物质的将领金三日,非常明白,他们除了要保护军需物质不丢失之外,还要保证唐朝使臣的安全。这可是一项艰巨的任务,只有马不停蹄的赶路,路上不停歇,就不会出岔子。

  金三日是个大胖子,似乎后勤军官,都是比较胖胖的,头盘起包在脑袋上,有个轻巧头盔罩着,像古罗马国家里面的战争勇士。金三日一路上,倒是在唐朝使臣面前客客气气,走村过寨,都会体谅马车里的使臣大人身子弱,不像他们这样的粗汉子,都增询问是否要停下来休息。可惜,使臣大人却是让他尽快赶路,金三日不敢违背命令,催促军队急行军,每几天,就已经渡过了一条大河,前方就快到七重城了。

  七重城,是新罗国都金城的咽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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