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3章 重色_怀了竹马的崽后我方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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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么才好,他没想到,自己只是随口这么说,而陆瑾川居然大大方方地承认了,接着,荣山又说道“从什么时候开始的,我是说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那小子的”

  “大概初中一年级的时候。”又或许更早,因为时间太久了,久到连陆瑾川自己都记不清楚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李言蹊的。

  “陆少,我对你是大写的服,没想到你居然藏得这么深,更没想到你居然这么专情,这么多年,真是辛苦你了,不管怎么样,我在这里祝你好运,也祝你新婚快乐。那什么,今天你不想来的话就别来了,我会帮你跟他们解释清楚的。”说完,荣山便匆匆挂断了电话。

  陆瑾川看着手机轻笑了一声,然后将手机放在旁边的桌子上,然后陷入了沉思。

  跟李言蹊一样,他也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,比如荣山和郑钦文,读书那会儿,他们只要聚在一起,就会讨论李言蹊那群人,经常说的话是如果以后谁嫁给李言蹊,真不知道是对方的幸运还是不幸,幸运是因为李言蹊家里有钱,嫁给他的话可以一辈子不愁吃穿,不幸的是,李言蹊这个人不思进取,没有一技之长,只会吃喝玩乐的他早晚有一天会把家里的财产败光,毕竟富二代跟二世祖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。

  大概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,陆瑾川在一旁默默地记下了这些话,他想,如果李言蹊喜欢玩,那就让他玩,他多学点,多努力点,如果长大以后有机会跟李言蹊在一起,那么就不用担心李言蹊会把家产败光,因为有他在。

  但后来李言蹊用自己的行动证明,就算没有他,李家也不用担心李言蹊会把家产败光,因为李言蹊经营的“尚慕”在市可谓是风生水起,日新月异,可以见得李言蹊并不是真蠢,脑子反而很灵活,只是他懒得去思考问题罢了。

  不过如果哪天李言蹊想接管他父母的生意,那么他会在极大的程度上帮助李言蹊,因为管理一家大公司并不像管理一家会所那么简单。

  沉思过后,陆瑾川接到了郑钦文的来电。

  “陆瑾川,你小子真心,结了婚连我们这些兄弟都不要了,你说我入伍十年了,好不容易回来一次,你倒好,说不来就不来,都说兄弟如手足,女爱人如衣服,重色轻友就是用来形容你这种人的,看来我们兄弟几个,在你面前真的是失宠了,我的心啊,我的肝啊,我真的好难受啊。”郑钦文在电话那头鬼哭狼嚎着,控诉着陆瑾川的种种不是,不知情的人还以为陆瑾川是个负心汉呢。

  “我没宠爱过你们,所以你不必觉得难受,说好了改天我做东就改天。”

  “那你带李言蹊一起来呗,都一起长大的,我也很久没见那小子了,不知道过了这么多年,他现在变成什么样了。”郑钦文收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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