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内应带路的,他们说,他们说,扶持我当副门主,咳咳,我没有杀你们家任何一个人,小兄弟,我一向都敬仰你爹方门主的,对吧?我不敢和方门主动手,是吧,是吧,都是那几个天杀的恶棍下此毒手……咳咳……”
方渐飞感到只想呕吐,他没有料到一派掌门竟然如此贪生怕死、卑鄙无耻、毫无骨气。
他只觉得一股强烈的憎恨和厌恶,此刻在他眼中,赵适便是一条摇尾乞怜、卑污无比的狗。
当年,这条狗为了上位,勾结外敌,陷害门主,伙同外人杀害了他全家。
这个阴毒的叛徒,做梦也没有想过会有今日。
冥冥中的天意,无所不在。
赵适还在苦苦作饶,方渐飞全无兴趣,将刀用力一拖,回过身去。
身后,是重物堕地的扑通一声,然后再无其他声息。
漫长的大道上,又多了一条卑污的死灵。
然而,他心中感觉不到复仇的快意,倒像是勉强做完一件极其普通的事,很普通很平常,与平日穿衣吃饭一样。
为什么会这样?为什么不是这样?或者他的内心深处,所渴求的,根本不是杀人?
暴雨来了,密箭似的雨点噼里啪啦打在地上,扬起一团闷湿的尘土味。
他动也不动,任由雨水冲刷身体,冲刷刀身上肮脏的污血。
彭胜在笑,笑声大而响亮,即便是隔了三条街,也能听到他豪迈的笑声。
他当然应该大笑,因为他今日很得意,很快活,他要让镇上的人都知晓,让江湖上的人都知晓,他刚刚又干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。
那三个王八蛋,嗯,叫什么,名字记不得了,号称什么中原三英,名头响当当,长得也人模狗样,怪里怪气的要当街挑战。
嘿嘿,挑战?周边数县,他怕过谁来?
他奶奶的,彭胜领着那三个家伙来到镇口,拔出双刃斧,一斧头将镇口那一人多高,三尺多厚的石碑劈得粉碎。
三条饿狼立即变成三只小绵羊,一个个夹着尾巴,溜得没影。
他妈的,跑得倒快,要不然他真想把那三个混蛋的头砍下来当夜壶。
于是他笑了,得意地大笑。
周围房屋里一些躲着偷偷看热闹的人也跑了出来,他们也在笑,不过那是奉承、献媚的笑。
他们很懂得选择场合,他们很懂得把握时机,所以,他们鼓掌,他们欢呼,他们笑。
大家知道,谁要惹彭大爷不痛快,他就会扭断谁的脖子。
没有人想被彭大爷平白无故地扭断脖子。
就在这场献丑一般的闹剧上演到最热闹的时候,却有一个声音冷冷地说:“这把斧头,只配用来劈柴。”
闹声全部安静下来,众人都很惊讶,谁人这么大胆,敢捋彭大爷的虎须?
说话的是一个陌生的年轻人。
他约莫十七八岁,穿一身洗得泛白的青衣,手里抱着一条长条的布包,神态自若,横看竖看,都不像一个疯子。
彭胜的眉毛竖立起来,他嘿的一声,不屑地说道:“哪来的野小子,骨头痒了,想尝尝老子劈柴的滋味?”
年轻人并不接话。他在慢慢睇解开他的油布包。
他做这件事的时候,很小心,很专注,仿佛布包里不是什么武器,而是一件很珍贵、很易碎的瓷器。
旁人窃窃私语不已。“咦,哪里来的小孩子,不知天高地厚,要和彭大爷比试啊?”
“顶个屁用!谁人不知道阴阳斧彭大爷的威名,人家在江湖上,是这个。”
“唉,年纪轻轻,死了就可惜了。”
“现在的年轻人,太过狂妄,这个月人家彭大爷已经吓跑三四批所谓的高手了。”
“看他那镇静的模样,没准真有两下子……”
“嘘,小声点,你没看见彭大爷的脸色不对吗?”
年轻人从油布包里取出一把平常的单刀,刀身上还崩了一个小小的缺口。
彭胜忍不住哈哈一笑:“小家伙,就凭这把破刀?哈哈哈……”
旁人也跟着大笑,他们觉得,这个年轻人一定是个刚出茅庐的愣头青,要么就是个傻子、疯子。
只有傻子、疯子才会不自量力去挑战彭大爷。
“杀猪,一把破刀够了。”少年静静地说道,他的话里,有一种天经地义、自然而然的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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